假冒“NIKE”、“ADIDAS”商标专用权案例
更新时间:2014-4-28 10:34:24 来源:www.xmtannet.com 浏览次数:1418
服务热线:18005024997 0592-5332308
上海纪洪服饰有限公司自2003年3月起,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生产加工“NIKE”、“ADIDAS”等品牌服装15,000余件,非法经营额达177,368元。
经查,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的“NIKE”商标,是(美国)耐克国际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使用在相同国际分类服装商品上的“ADIDAS”商标,是(德国)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上述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认为,当事人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侵权商品;
3、罚款人民币18万元整。
这个案例中,侵权的公司仅罚款人民币18万元,中国新《商标法》将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对此类侵权案件,将会加重惩罚性赔款,赔偿上限可提高到300万元。
联系我们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厦门咨询热线 592-5332308或592-5332309,QQ:2355735239或发邮件到xtannet@163.com, 也可以直接访问集团网站:www.tannet-group.com www.xmtannet.com ;登尼特集团更是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座2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