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报税税法、税法性质、税法概述
更新时间:2016-3-31 14:36:40 来源:www.xmtannet.com 浏览次数: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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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报税税法简单介绍:税收是中国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也是中国用以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收对于中国的经济以及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一、厦门报税税法概述
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税和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合适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中国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其中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必须按月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企业所得税必须按季向当地国税部门进行申报,年度结束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
主要税种税率以及征收范围:增值税主要是对生产型和贸易型公司就其实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0-17%;营业税是对服务性行业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3-20%;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25%和20%;个人所得税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而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5-45%。
二、厦门报税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五类: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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