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代办中国商标续展说明书
更新时间:2015-8-28 9:30:47 来源:www.xmtannet.com 浏览次数: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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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商标续展说明
注册中国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二、中国商标续展需要的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三、中国商标续展所需资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商标代理委托书;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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