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代办外资自贸区公司地址
更新时间:2015-10-16 9:49:33 来源:www.xmtannet.com 浏览次数: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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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代办外资自贸区公司地址,是指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要么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在政策规定上,公司注册地址需与经营地必须要一致,且住宅内不能办公。
一、厦门代办外资自贸区公司地址:要求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9、地址要求:提供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产权证复印件2份(要求:以投资者姓名或名称租用场地30平方米以上 //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 // 用途为办公或商用 //房东同意书)。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厦门咨询热线 592-5332307或592-5332309,QQ:2355725111或发邮件到xtannet@163.com, 也可以直接访问集团网站:www.tannet-group.com www.xmtannet.com ;登尼特集团更是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座2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