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香港公司税务介绍
更新时间:2015-1-9 10:30:09 来源:www.xmtannet.com 浏览次数: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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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税制是以地域来源征收。假若你自香港获得受雇收入(薪俸税)、物业收入(物业税)或业务利润(利得税),不论是否香港居民,也可能须在港课税。
一、利得税
凡是香港公司,每年所必须要办理的重要事项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报利得税。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向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征税。利用香港公司经营任何业务、服务获得来自于香港的利润(售卖资本性资产所获利润或蒙受的亏损则除外)均需纳税。反之,取得来自海外的利润则无须在香港纳税;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无须纳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来自于香港,主要根据经营事实而定。
二、薪俸税
在香港,大部分因担任职位、受雇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获得入息的人士,均须缴纳薪俸税。
你可能须就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而缴纳薪俸税;凡因担任任何职位、受雇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获得的入息,均属应课税收入。如你为自己工作,而不是以雇员身分受聘,你会被视为自雇人士,你便须就有关入息课缴利得税。如果你从买卖货品、提供专业或个人服务赚取入息,你就会被视为经营行业、业务或专业,亦即自雇人士。自雇人士可以是东主或是合伙业务的合伙人。
三、物业税
课税范围:物业税是向拥有香港物业出租而收取租金的人士征收的税项,以物业的应评税净值按标准税率16%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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