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要求
更新时间:2014-5-23 17:44:33 来源:www.xmtannet.com 浏览次数: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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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书
(二)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三)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最好是电脑绘制或者绘图工具绘制,也可提供实物由我方拍摄)。
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上无设计要点,可以省略;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
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同时照片必须没有强光与阴影等影响图像效果的因素。
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 要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份。
如果不熟悉图片或照片的制作要求,代理机构可以代为制作申请所需的图片或照片
注:如果要求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优先权仅有六个月),则需提供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先申请国、申请号及申请日。如果经过认证的优先权文 件不能在申请时提交,则可在中国申请日之后三个月内提交。请注意如果在优先权文件中填具的申请人与在中国提交的申请人不同,则需提交转让证明。如果该转让证明是复印件,则需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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